
记者 田进
每年8月底、9月初,都有职场新人询问张景“工资是不是发错了”,因为到手月工资少了几十元。张景每次都要重复这个答案,“因为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
张景是北京一家连锁养老机构的人力总监。她所在养老机构的护理员月平均工资均低于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根据每年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下称“社平工资”)确定,每年6月—8月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一上涨,护理员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就会上涨。
今年的情况有所不同。
直至目前,张景仍然没等到当地社保部门公布新一年的缴费基数。企业只能沿用上一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护理员缴社保。
全国范围也是如此。此前几年,每年6月至8月中旬,全国各省份会陆续公布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而截至9月4日,未有省份明确公布此数据。
一位多年研究并参与过社保制度改革的社保专家称,今年各省社保缴费基数迟迟未推出,可能是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会涉及多方面问题。当初社保制度以社平工资的 60%设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主要是针对小部分中低收入群体,近几年社保缴费上涨压力也主要集中在这部分人群。
设置社保缴纳基数上下限,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当地的社平工资;二是社保缴纳基数上下限占社平工资的比例。
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过去5年,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迎来了一轮较高上涨。2020年至2024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3613元/月上涨至6821元/月,涨幅为88.8%;上海从4927元/月涨至7384元/月,涨幅为49.9%。
在社保缴费基数不断上涨的过程中,不同群体、不同类型的企业感受到的压力是不同的。其中,中低收入——个人月薪持续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群体和私营企业面临的压力更为显著。因此,如何更平衡地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就成为了多方关注的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表示,随着政策推动外卖骑手等越来越多灵活就业人群加入职工社保体系,社保缴费负担越来越值得关注。但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否会对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产生影响也同样值得关注。因此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精算,以确保社保基金短期和长期的收支平衡。
预计低增长的社保缴费基数
每年6月至8月中旬,全国各省份会陆续公布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各省人社部门以此确定本年度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通常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社平工资的60%。
据经济观察报统计,截至今年9月4日,仍未有省份公布今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31个省份中,只有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四省公布了上一年社平工资。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向运华表示,按照惯例,没有公布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省份,省内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会延续上年的基数。
例如6月30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就发文提出,鉴于尚未公布2024年度全市社平工资,决定暂缓调整沈阳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待正式公布2024年度全市社平工资后,将依据新缴费基数标准,对相关月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应缴费额进行差额补收。
虽然社平工资暂未公布,按照人社部口径,各省社平工资以本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下称“非私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得来。而截至9月3日,24个省份已公布2024年非私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
如图一,2024年多个省份非私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涨幅相较此前两年出现了较大程度下滑。在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方面,有4个省份增速降至1%以下,其余20省份增速均在4%及以下。其中,四川为零增长,而2023年的增速为8.2%;在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方面,有6个省份增速降至1%以下。其中,海南同比下降1.2%。

按照加权计算方法,预计2024年四川、湖南、青海等多个省份的社平工资同比涨幅将会一定程度回落。受此影响,预计今年多数省份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出现低增长甚至负增长的情况。
以湖南为例,因社平工资高涨,2022年—2024年,湖南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3586元/月升至4027元/月,每年涨幅均在5%以上。而2024年,湖南非私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涨幅分别只有0.2%、0.4%,因此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大概率只会出现极小幅度的上涨。
一地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后,三类参保人群的到手工资将出现下降。其一,个人月薪持续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其二,个人月薪高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但企业未合规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三,个人月薪持续高于社保缴费最高基数。
因月薪较低,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后,第一类人群的收入受到的影响尤其明显。
具体来看,从2023年至2024年,北京所有个人月薪低于6300元的企业职工(默认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个人每月社保缴费均从664.2元升至716.2元,相当于每月到手工资减少52元。
此外,从2023年至2024年,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北京养老保险(社保之一)的灵活就业者,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每月最低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将由1265.2元升至1364.2元,增长99元。
部分城市缴费基数下限高增长
近几年,除了社平工资稳步增长带动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持续增长,北京、深圳等城市社保合规化也推动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出现跳涨的现象。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社平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从实际情况来看,当时北京、深圳等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社平工资的60%。
上述社保专家表示,在北京、深圳等城市,因非私营单位占比较高,因此计算出的社平工资会明显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考虑到当地私营企业的社保承受能力,部分城市选择按照社平工资的40%甚至更低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但2019年之后,为提升社保的全国统筹水平,政策开始要求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逐步升至社平工资的60%。
北京从2019年开始,经历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逐步合规的过程。
2016至2018年,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均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来设定。2019年,北京人社部门发布的《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为落实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低于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自2019年7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调整为52%,2021年7月调整为60%。
张景算了一笔账,2019年—2024年,如果一位护理员工资稳定为5000元/月,且公司一直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他缴纳社保,那么企业需缴纳的社保费用从939.4元/月升至1773.5元/月。相当于企业为该员工付出的社保成本从约1.13万/年增至约2.13万/年,而员工工资成本依旧为6万元/年。

另一方面,深圳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此前更是全国“洼地”。2023年及之前,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均以当地最低月工资作为标准,此数据显著低于上一年社平工资的60%。2019至2022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均为2200元/月,2023年上涨至2360元/月。
2024年,深圳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也迎来“合规化”——2024年上半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调至 2022年广东社平工资的 40%(3523元/月),2024年下半年则上调至2023年广东社平工资的60%(5500元/月)。
值得注意的是,太原、呼和浩特、洛阳、哈尔滨等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已经逼近甚至超过当地的私营企业平均工资。例如,呼和浩特2024年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4934.8元/月,仅比同一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高71.8元。
调整缴费基数下限的多重衡量
每年毕业季,张景都会招聘一定数量的护理专业毕业生。但近两年,企业变得犹豫不决。
张景说,招聘年轻护理员能够提高服务质量,但招聘50岁以上已经退休的女性护理员,可以节省一笔社保费用。她表示,近两年大量养老机构都因为低入住率而在微利线上挣扎,很多机构开始考虑用已退休的护理阿姨替换年轻的护理员,以降低成本。这也导致养老机构内护理员的整体年龄结构开始偏大。
张景在企业社保负担上的感受并非个例。在社保缴费负担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能否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来降低个人和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呼吁。
上述社保专家表示,当年制定职工社保制度时就提出要“保底限高”,即个人如果按照过低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可能不利于保障个人养老。因此综合考虑缴费端和待遇端后,最终按照社平工资的60%设定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制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政策初衷也主要是针对小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但随着近几年缴费下限持续较高增长,中低收入人群的社保缴费压力就逐渐凸显。
202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发布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就提及,不少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每年上调,低收入人群社保费同步上调,造成低收入人群“被平均”,加重了缴费负担,这也是近年来部分低收入群体“断保”的重要原因。
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调查,中国职工养老保险的遵缴率(缴费人数占参保人员的比例)从 2011年的85.2%下降到2022年的80.8%。此数据下滑意味着已参保职工中,实际缴费人数比例降低,中断缴费人数比例升高。
乔庆梅表示,目前,各方均有关于通过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来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的讨论,比如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降低至社平工资的50%甚至40%,以此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负担。
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冯帅章也赞同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他表示,当前部分职工和灵活就业群体的月均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如果他们依旧选择缴纳社保,社保缴费负担就会逐年升高。“建议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对缴纳基数下限进行灵活调整。 虽然缴费金额会有所起伏,但总体上他们仍在参与社保系统,而系统也能根据个人缴纳总额来决定其退休待遇水平,这也能提升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群体缴纳社保的积极性。”
但另一方面,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调整也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养老保险缴费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因此如果个人持续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养老保险,未来能领取的养老金也可能比较有限。
上述社保专家表示,当前大量企业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员工缴社保,下调缴费基数下限将让这些不合规的企业能以更低的基数为企业员工缴社保,进而导致企业员工未来的养老金待遇随之下跌,甚至可能没办法保证个人养老。
8月29日,众合云科旗下51社保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25》(下称《白皮书》)显示,在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中,34.1%的企业社保基数完全合规,22.7%的企业“统一按最低下限”缴纳社保。
向运华表示,尽管适当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确实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负担,但从社保基金平衡角度来看,是否降低社保缴费基数需要审慎决定。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还是面临一定压力。
在两种观点对冲下,乔庆梅认为,费率改革涉及社会保险制度长期基金基础,需谨慎为之。可以考虑小幅度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而不宜降幅太大,以同时满足个人的养老需求和社保基金短、长期的收支平衡。
乔庆梅表示:“长期来看,降低个人社保缴费压力最根本举措是提升就业质量以及稳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如果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预期,他们也容易接受因缴纳社保而带来的当期收入减少,社保基金也有源源不断的缴费来源。”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张景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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