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沃华医药(维权)(002107)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的公告》,披露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丙贤与陆娟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平均分割控股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万融’)股权”的裁判,这一结果直接导致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从赵丙贤正式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明确,尽管实控人发生变动,中证万融作为沃华医药控股股东的地位未变,仍持有公司50.27%的股份;赵丙贤目前仍担任中证万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及沃华医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将继续正常履行各项职责,公司“一切业务正常,经营管理未受影响”。
股权平分打破“单控”格局
根据终审判决,赵丙贤与陆娟需对中证万融的股权进行平均分割——分割前,赵丙贤持有中证万融80%股权,是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陆娟持有20%股权;分割后,双方各持中证万融50%股权。由于任何一方均无法单独控制中证万融,进而无法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控制沃华医药,公司实控人地位随之从“赵丙贤单独控制”转为“无实际控制人”。
这一判决并非突发。早在2023年6月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样判定“股权平均分割”;沃华医药当时便在2023年6月14日发布《关于公司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提示性公告》,提前披露控制权潜在变动风险,此次二审仅是维持一审结果,为纠纷画上最终句号。
从2010到2025:离婚“闹剧”耗时十五载
这场牵动沃华医药控制权的离婚财产纠纷,时间跨度长达15年,期间涉及多次起诉、拖延与波折,堪称一场“持久战”。
2010年4月,陆娟首次向北京市海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分割与赵丙贤的20亿元共同财产(双方1988年结婚,共同创建中证万融)。陆娟称,赵丙贤在此期间多次以“抱病”“出差”为由拒不出庭,拖延诉讼进程,她被迫撤诉;同时,陆娟提及2009年2月、2010年2月曾因“家暴”两次报警,但未获有效干预。
2011年8月,陆娟不死心,再次向北京市朝阳法院立案离婚;同年11月21日,朝阳法院开庭时,赵丙贤又以“奔丧”为由缺席,其代理律师提交了赵丙贤在通州的居住证明,法院据此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纠纷自此进入“通州法院程序”,一等便是12年。
2023年6月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双方平均分割中证万融股权,沃华医药随即披露控制权风险公告。
2023年11月6日,纠纷期间再生波澜——沃华医药公告称,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配合监委机关协助调查,但强调“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025年11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股权平分结果,沃华医药正式公告实控人变动,这场持续15年的“离婚财产闹剧”终告落幕。
从公告内容看,沃华医药目前经营层面暂未受实控人变动冲击——控股股东中证万融的持股比例(50.27%)未变,核心高管赵丙贤仍在岗位履行职责,公司明确“业务正常”。
但长期来看,“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可能带来治理层面的不确定性:中证万融作为控股股东,其股权由赵丙贤、陆娟各持50%,未来若双方在公司战略、经营决策上出现分歧,可能影响中证万融对沃华医药的决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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